来源 律法果
0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

2025-10-05 12:02:54
0 浏览
推荐律师
余玉洁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发生原因、程序、经济补偿等方面存在区别。解除是在合同期限内,因双方协商或一方法定事由提前结束合同;终止通常是基于法定情形自然结束合同。

从发生原因来看。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从而结束劳动关系。法定解除则是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基于法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

在程序方面。劳动合同解除时,无论是协商解除还是法定解除,通常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协商解除需要双方就解除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解除协议;法定解除时,提出解除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对方。例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而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在法定情形出现时自动发生,不需要双方再进行特别的协商或履行复杂的程序,只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即可。

关于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解除中,协商解除时,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定解除中,不同的情形经济补偿情况不同,如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则无需支付。在劳动合同终止方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210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