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多久可以辞退员工并没有明确固定的时长标准。一般来说,在法定的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要明确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等。
当员工的医疗期结束后,这是一个关键节点。如果此时员工身体状况恢复,能够继续胜任原工作,那么用人单位自然不能随意辞退。但要是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若员工依然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还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比如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没有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此外,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所以,不能简单地以病假时长来确定是否可以辞退员工,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