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被辞退,若公司属于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属于违法解除,则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合法解除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3年,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如果工作年限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满后辞退员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或者没有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在违法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继续以上述例子来说,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此外,劳动者还需注意,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疗证明、辞退通知等,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