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个税忘记申报的情况说明应包含单位基本信息、忘记申报情况陈述、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承诺等内容。
撰写单位个税忘记申报的情况说明,需要涵盖以下关键部分,以清晰地向税务机关解释情况。
单位基本信息:开头要写明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让税务机关能够准确识别单位身份。例如“[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具体号码],地址位于[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是[电话号码]。”
忘记申报情况陈述:明确指出忘记申报的具体所属期,如“我单位忘记申报[具体年月]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说明申报的税种为个人所得税,以及未申报涉及的员工数量和大致应纳税金额范围等情况。
原因分析:详细且诚实地阐述忘记申报的原因。原因可以是客观的,如财务人员突然离职且工作交接不完整,导致新接手人员不了解申报流程和时间;也可以是主观的,如相关人员工作疏忽,对申报时间节点记忆有误等。例如“由于原财务人员[姓名]于[离职时间]突然离职,工作交接时未对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新接手人员对申报流程不熟悉,从而导致[具体年月]的个税申报遗漏。”
整改措施:针对忘记申报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比如加强内部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申报提醒机制,通过设置电子日历提醒、专人负责跟踪等方式,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我单位将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税务申报相关培训,同时建立申报提醒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月核对申报事项,避免再次出现忘记申报的情况。”
承诺:在情况说明的结尾部分,单位要作出承诺,表明今后会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我单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撰写情况说明时,语言要诚恳、表述要清晰,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成后,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及时提交给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