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超过37天,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家属可通过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了解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当拘留超过37天,通常表明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意味着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且有证据证明,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此时,家属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执业权利,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的供述、案件的证据情况等。
律师还可以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例如,告知犯罪嫌疑人其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如申请回避、自行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同时,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争取让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侦查和审理期间获得相对自由的状态。
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律师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发现存在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律师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要求纠正违法行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