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预审后多久开庭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从预审结束到开庭可能需要几个月时间,短则两三个月,长则可能达一年甚至更久。
刑事案件的流程较为复杂,预审只是其中一个环节。预审主要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进行的进一步侦查活动,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预审结束后,通常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有一个审查起诉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还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后,案件会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决定开庭审判的案件,会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涉及的复杂程度不同,从预审结束到开庭审理的时间会有很大差异。例如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可能在预审结束后两三个月就会开庭;而一些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如涉及众多犯罪嫌疑人、大量证据需要核实等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一年甚至更久才会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