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资被拖欠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部门(涉及建筑行业)、工会组织举报通常是有效的,还可以拨打12333、12351、12348等热线进行举报反映。
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单位,他们可以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例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农民工可以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的材料前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途径之一。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资支付问题存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相对规范,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要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建设部门对于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在建筑领域,如果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建设部门可以对相关建筑企业进行处理。比如,责令企业整改、限制其市场准入等。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遭遇工资拖欠时,可以向当地建设部门反映情况。
工会组织可以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和支持。工会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调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服务。农民工可以向所在企业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寻求帮助。
此外,还可以拨打一些全国统一的热线电话。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能够提供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服务;12351是工会维权热线,农民工可以通过此热线向工会反映工资拖欠问题;12348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能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