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伤死亡,单位可能需承担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但具体承担情况因不同情形和各地规定而有所差异。
在非工伤死亡的情况下,单位承担费用的情形和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地政策。
丧葬补助费:这是常见的一项费用。一般来说,单位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职工家属用于办理丧葬事宜的补助。例如,有些地区规定丧葬补助费为一定月数的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某地区为例,可能规定丧葬补助费为3个月的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这笔费用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属在丧葬支出方面的经济压力。
一次性救济金:部分地区要求单位向死亡职工家属支付一次性救济金。救济金的数额通常与职工本人的工资或者当地的相关标准挂钩。比如,可能规定一次性救济金为6-12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可以为家属提供一笔较为可观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度过因亲人离世带来的经济困难时期。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如果职工有需要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如未成年子女、年迈无劳动能力的父母等,单位可能需要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物价等因素确定。通常会按月发放,以保障这些亲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若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中有关于非工伤死亡待遇的规定,且该规定优于法定标准的,单位应按照约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非工伤死亡单位承担费用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以了解当地准确的政策和标准,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