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开得不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及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还能通过工会组织协助解决问题。
劳动监察部门是解决工资纠纷的重要途径。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当工资发放存在问题时,可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会责令其改正。比如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可要求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处理工资纠纷的关键机构。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资数额、支付方式等问题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执行。
若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工会组织也能在工资纠纷中发挥作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反映工资问题,工会会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协助劳动者解决工资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