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品牌产品法人可能涉及的罪名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法人若组织、指使他人进行仿冒品牌产品的生产,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当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时,就可能触犯该罪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是常见罪名。如果法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该罪。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法人若参与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会被认定为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仿冒品牌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等。法人作为企业的决策和管理主体,在仿冒品牌产品的行为中可能起到组织、策划等关键作用,因此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