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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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多久出结果期间工资怎么算

2025-12-16 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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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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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源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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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结果通常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必要时可延长30日(最长90日);期间工资按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工伤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也就是说,工伤鉴定结果的法定出具时间为60日至90日

实践中,鉴定流程包括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专家鉴定(一般会在收到材料后安排1-2次鉴定会议)、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环节。若材料不完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重新计算鉴定期限。因此,工伤职工需确保提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终结证明、病历等材料齐全,避免因补正材料延误结果出具时间

二、工伤鉴定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工伤鉴定期间的工资,本质上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其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 停工留薪期的范围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一般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直至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因此,若工伤职工在鉴定结果出具前仍处于治疗或康复阶段,且未评定伤残等级,均属于停工留薪期,所在单位需按原待遇支付工资。

#2. “原工资福利待遇”的具体计算

“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部分地区规定需包含加班工资,具体以当地社保部门解释为准)。若工伤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若无法证明受伤前工资标准,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同岗位工资水平确定。

#3.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因瘫痪、重度烧伤等需要长期康复的工伤职工,可通过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4. 单位未支付工资的维权途径

若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差额及逾期支付的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总结

工伤鉴定结果的出具时间受法定时限约束(60-90日),期间工资按停工留薪期原待遇计算,单位需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应及时关注鉴定流程进度,并保留工资发放记录、医疗证明等证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如遇单位拖欠工资或缩短停工留薪期等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工伤鉴定后多久出结果期间工资怎么算(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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