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合法途径,若涉嫌敲诈勒索,需从主观和客观方面认定。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威胁、要挟等行为迫使对方交付财物。劳动仲裁申请错误及劳动仲裁期间敲诈勒索的认定也各有要点,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在劳动仲裁中判断是否涉嫌敲诈勒索,需从以下方面考量。
1、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劳动仲裁情境下,如果劳动者提出不合理且明显超出正常劳动权益范围的赔偿要求,并且其目的并非基于合法的劳动权益主张,而是企图通过仲裁程序非法获取用人单位的财物,就可能存在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故意。例如,劳动者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却提出高额的加班费赔偿要求,且其真实目的是想从用人单位捞取钱财。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劳动者以公开用人单位的隐私、捏造事实损害用人单位声誉等方式相威胁,迫使用人单位满足其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就符合敲诈勒索的客观行为特征。比如,劳动者威胁用人单位若不支付高额赔偿,就向媒体曝光所谓的“黑幕”,而该“黑幕”是其编造的。

劳动仲裁申请错误并不必然构成敲诈勒索。
1、错误申请的原因:很多时候,劳动者由于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或者证据收集不完整,导致申请仲裁时提出的诉求不准确或不合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只是正常行使自己的维权权利,即使申请错误也不构成敲诈勒索。例如,劳动者误以为自己的某项福利属于法定范畴,从而在仲裁中提出相关诉求,但经审查发现该福利并非法定。
2、判断标准:关键还是要看劳动者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方式。如果劳动者在发现申请错误后,能够积极配合纠正,说明其没有恶意。但如果劳动者明知申请错误,却依然坚持不合理诉求,并采用威胁等手段迫使用人单位就范,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劳动仲裁期间认定敲诈勒索同样要结合主观和客观因素。
1、主观故意的判断:要综合考察劳动者在仲裁期间的言行。如果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不断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且对用人单位进行言语上的威胁,表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用人单位财物的主观故意。比如,劳动者在仲裁期间频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远远超出合理范围的赔偿,且以暴力伤害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威胁。
2、客观行为的认定:除了威胁、要挟行为外,还需看行为与获取财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受到劳动者的威胁、要挟而被迫支付财物,那么就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例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威胁下,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不得不支付高额赔偿。
劳动仲裁中涉及敲诈勒索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诸如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中是否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劳动者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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