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商品房和商品房在性质、价格、销售对象、产权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性质来看,保障性商品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推出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主要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和住房保障目标。而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房屋,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价格方面,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通常低于同地段的商品房。这是因为其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得到政府的政策扶持、土地优惠等,成本相对较低,所以销售价格更为亲民,能让中低收入家庭承受得起。而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决定,往往会根据市场行情波动,一般价格较高。
销售对象也有所不同。保障性商品房有严格的准入条件,通常面向符合一定收入、住房等标准的中低收入家庭,有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资格审核机制。比如,要求申请人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水平,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等。而商品房面向社会公众销售,只要有经济能力购买,任何人都可以参与交易。
产权方面,保障性商品房的产权受到一定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可能不能上市交易或者交易时需要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保障性商品房在取得产权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转让。而商品房拥有完整的产权,业主可以自由进行买卖、抵押、出租等交易行为,不受过多限制。
在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上,一般来说,商品房开发商为了提升竞争力和售价,会在房屋的质量、设计和配套设施建设上投入更多,可能会提供更优质的居住体验。保障性商品房虽然也会保证基本的质量和配套,但在一些方面可能会相对精简。
法律依据: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