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不接受工作安排也不肯辞职时,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合法合规的流程处理。可以先与员工沟通协商,了解其诉求;若沟通无果,需收集员工不服从安排的相关证据,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可能涉及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企业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法律风险。第一步,进行沟通协商。与员工进行坦诚的交流,了解其不接受工作安排的原因。可能员工有合理的困难或诉求,比如新工作安排与个人职业规划不符、工作强度过大等。通过沟通,尝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调整工作内容、给予一定的适应期等。
如果沟通协商没有取得效果,企业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因为在后续可能的劳动纠纷中,证据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证据可以包括工作安排的书面通知、员工拒绝执行的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接下来,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是合法制定并向员工公示过的。如果员工的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中关于工作安排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等。在进行处罚时,要确保程序合法,给予员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若员工的行为达到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企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提前通知工会、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等。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避免引发新的纠纷。
企业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