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工单位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费。当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是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例如,甲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乙派遣至丙企业工作,乙在丙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公司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为乙申请工伤认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用工单位的责任用工单位虽然与劳务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如果用工单位在派遣人员工作过程中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派遣人员受伤,那么用工单位就要对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继续以上述例子说明,如果丙企业提供的工作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从而导致乙受伤,那么丙企业就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赔偿流程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为派遣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相关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同时,如果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劳务派遣单位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和过错程度,向用工单位进行追偿。在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赔偿问题时,要明确各方的责任,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