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律法果 法律知识婚姻家庭正文

离婚案件怎么样撤销

2025-10-14 15:23:37  分类:婚姻家庭  浏览:0
来源 律法果
0
许旺律师头像 推荐律师
许旺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新疆赢获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离婚案件撤销需在法院宣判前提出,原告可书面或口头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则裁定准许。若法院不准许撤诉而原告拒不出庭,可缺席判决。还涉及按撤诉处理的情况及相关法律后果,这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重大。

一、离婚案件怎么样撤销

在离婚案件中,若要撤销诉讼,通常是由原告来操作,且需在法院宣判前进行。

1、申请方式

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在申请中要明确表达自己撤回离婚诉讼的意愿。当然,也可以口头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不过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记录在案。

2、法院审查

法院在收到原告的撤诉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愿,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若不符合条件,法院则可能不准许撤诉。

3、特殊情况

如果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怎么样撤销(0)

二、离婚案件原告主动撤销的法律后果

离婚案件原告主动撤销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诉讼程序终结

一旦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离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这意味着本次离婚案件不再继续进行审理,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暂时维持现状。

2、再次起诉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

3、费用承担

一般情况下,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三、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除了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外,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1、未预交诉讼费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也可以按撤诉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撤销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无论是主动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都有相应的条件和后果。比如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问题、费用承担问题等。如果您在离婚案件撤销过程中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不清楚法院是否会准许撤诉、再次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如何界定等,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进一步了解:
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推荐专题

精选问答

汽车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汽车担保人的风险主要包括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个人信用受损、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等。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汽车贷款时,担保人要承担偿还责任。在一般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会先向借款人追讨欠款。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银行才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而在连带责任担保中,银行有权直
断绝母子关系怎么办理手续
在我国,自然血亲的母子关系无法通过法律程序办理断绝手续;拟制血亲的母子关系,如养母子关系,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首先需要明确,母子关系分为自然血亲的母子关系和拟制血亲的母子关系。自然血亲是基于生育事实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这种关系是基于生物学上的联系,具有不可选择性和不
借条上的保证人和担保人有何区别
借条上的保证人和担保人存在一定区别。保证人仅为保证债务履行的人;担保人范围更广,除保证外,还涵盖抵押人、质押人等,为债务履行提供多种担保方式。二者在责任承担、设立方式、担保范围等方面也有不同。从定义角度来看,保证人是根据保证合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
房产证除名需要什么资料办理
房产证除名需要的资料因除名情况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包括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涉及夫妻除名)、公证书(继承或赠与除名)、法院判决书(判决除名)等。房产证除名主要有几种不同情形,每种情形所需资料有所不同。夫妻间除名: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进行房产证除名,通常需要携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