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户口不一定就归谁。抚养权和户口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抚养权的本质,抚养权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保护等的权利和义务。其核心在于保障子女的生活、成长和发展,确定哪一方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承担主要的照顾、教育等责任。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孩子的意愿(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时)等,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户口的作用,户口是我国的一种户籍管理制度,它记录了公民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户口与孩子的上学、医疗等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相关。在一些地区,孩子上学可能会依据户口所在地来分配学校。
两者没有必然绑定,在实际生活中,抚养权归一方,但孩子的户口可以留在另一方名下。例如,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父亲,但孩子的户口在母亲处,且母亲所在地的教育资源更优质,为了孩子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孩子可以继续使用母亲处的户口上学。同时,孩子户口的迁移也并非完全取决于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抚养权归一方,也可以不迁移孩子的户口;或者在符合相关户籍政策的情况下,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自己名下。所以,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户口不一定就归谁,两者是相互独立又有一定关联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