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要过户给子女,首先需要取得另一方的配合(若离婚协议或判决有相关规定),之后准备好相关材料,根据不同情况选择赠与、买卖或继承(继承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进行)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
在离婚后,若房产已明确归一方所有,要将其过户给子女,需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流程。
第一步,确认房产归属的合法性。要确保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通过合法途径确定的,如离婚协议已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双方无争议,或者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等明确房产归该方所有。若存在另一方的权益相关问题,需取得其配合和同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第二步,准备过户所需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子女的身份证明等。不同地区可能对材料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三步,选择过户方式。
赠与方式: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部分地区可不强制公证)。之后,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赠与的优点是手续相对简单,能体现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财产传承意愿。
买卖方式:将房产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子女。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交易价格等条款。然后到税务部门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费(根据房屋情况和当地政策,部分税费可能减免)。最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买卖方式可能在某些情况下税费较高,但如果子女日后想再次出售该房产,可能在税费上更有优势。
继承方式:这种方式是在房产所有权人去世后进行。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规定,确定继承人。继承人需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继承过户的税费相对较低,但需等待被继承人去世这一条件成就。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严格按照当地的规定和流程操作,以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保障子女合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