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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2025-10-14 11: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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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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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种情况下仍可尝试申请。若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权益保障,还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或侵权人主张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时,首先要判断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导致的期限耽误。如果存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的证据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若不存在特殊情形,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解决,那么可以考虑民事诉讼途径。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如果存在过错,职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的要求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与工伤认定有所不同,需要职工自行收集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以及自身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例如,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

如果伤害是由第三人侵权导致的,职工也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并不意味着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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