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要先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证明劳动关系是关键步骤。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多种材料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银行转账明细、工资条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材料都可以在后续的认定过程中作为有力证据。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