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N+1中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关于N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为: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那么N就是3.5,意味着用人单位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1”的理解。“+1”也被称为代通知金。当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比如,用人单位突然决定辞退劳动者,且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此时除了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的N个月工资补偿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另外,月工资的计算也有相关规定。月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辞退N+1的计算方式是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用人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等因素,以保障劳动者在被辞退时能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