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人数、股份表现形式、设立方式、股权转让、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区别。
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人数相对较少且有上限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人数理论上可以更多,没有像有限责任公司那样严格的上限限制。
股份表现形式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的股权通过出资证明书来体现,出资证明书不能自由流通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和交易。
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即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权转让难易程度有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相对来说更加自由和便捷。
组织机构设置也有差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较为灵活,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二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其组织机构的运作程序更为规范和严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