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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时间过了怎么办手续

2026-01-11 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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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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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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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时间过了,若有正当理由,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尝试申请延长申请时限;若无正当理由错过单位申请时限,劳动者自己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若劳动者本人也超过期限,一般不能再按工伤程序处理,但可通过与单位协商赔偿、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权。

要明确不同主体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是用人单位错过了30天的申请时限,而劳动者一方还未超过1年的期限,那么劳动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若劳动者本人也超过了1年的申请期限,通常不能再通过工伤认定程序来获得赔偿。不过,并非没有其他途径。一方面,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看能否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毕竟,虽然不能走工伤程序,但用人单位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也可能基于道义或其他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

另一方面,若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权益。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要遵循诉讼时效的规定,且在举证等方面可能与工伤认定程序有所不同,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以及所遭受的损失等情况。

工伤鉴定时间过了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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