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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住院工资怎么发放

2026-01-11 19: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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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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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住院工资发放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若职工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若超过法定医疗期仍未痊愈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前按规定发放工资。

要明确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在法定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病假工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所以具体的病假工资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如果职工超过法定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还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仍需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

此外,如果职工是因工负伤住院,其工资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病住院工资怎么发放(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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