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劳动者可通过与老板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这两种情况,都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权益。
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长、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材料。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后续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尝试与老板协商。直接与老板沟通,说明未签订合同和未缴纳社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老板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保。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护与老板的关系。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递交投诉材料,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若查证属实,会责令老板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对老板进行相应的处罚。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老板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保。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保持理性和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