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辅警的处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情节较轻,未构成犯罪,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
辅警虽然不具备正式警察的编制,但在协助警察执行公务过程中,其人身安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如果殴打辅警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会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治安处罚。
从刑事犯罪角度而言,如果殴打辅警的行为阻碍了辅警依法执行职务,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虽然辅警不属于正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在其协助警察执行公务时,对其进行暴力袭击,也可能会以妨害公务罪论处。此外,如果殴打行为导致辅警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还可能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更严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总之,殴打辅警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根据不同的情节和后果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