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打一人致轻微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要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及以上的程度。所以三人打一人致轻微伤,通常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然而,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三人打一人属于结伙殴打他人的情形,会面临更严厉的治安处罚。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只是造成轻微伤,也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判断是否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例如,行为人的动机是否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是否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是否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是否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否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如果三人打一人的行为符合上述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就会以寻衅滋事罪论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被伤害者还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