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公款30万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根据不同情况会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会结合犯罪情节、是否归还等因素综合判定。
首先要明确主体身份和公司性质,这决定了适用的罪名。
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30万,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挪用资金30万的情况,在一些地区属于数额较大,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具有退还、自首等情节,可能会从轻处罚。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30万,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30万,一般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或资金的行为,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挪用的用途、是否主动归还、是否造成损失等。如果在案发前主动归还挪用的款项,可能会从轻处罚。同时,受害者单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挪用者返还被挪用的款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总之,挪用公司公款30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