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工伤上班被辞退,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
当受过工伤的劳动者上班时被辞退,需要明确自身的权益并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
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采取相应的维权步骤。第一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单位辞退行为可能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和保存与工伤和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