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需先明确不能领取的原因,再针对性解决。若因材料不全,应尽快补齐;若不符合领取条件,则无法领取,但可考虑其他社会保障途径。
要弄清楚不能领失业补助金的具体原因。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社保热线 12333 咨询,或者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查询不能领取的缘由。
如果是因为材料不全导致无法领取,应按照社保部门的要求尽快补齐。一般来说,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提供身份证、失业证明等材料。例如,失业证明可能需要原用人单位开具,若缺失该证明,要及时与原单位沟通,请求其按照规定出具。在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要是不符合领取条件,比如主动辞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那么就无法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过,还有其他社会保障途径可供选择。如果生活困难,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时,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纳入低保范围,获得相应的生活救助。
另外,还可以关注当地政府或社会组织提供的就业帮扶政策和项目。例如,有些地方会开展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帮助其尽快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培训课程报名参加。
总之,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时,要积极主动地了解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自身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