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发脑梗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梗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未满足此条件,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和本单位领导指派所从事工作的岗位。
对于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情况,如果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两个条件,且出现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就可以按照视同工伤来处理。这意味着职工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然而,如果上班期间突发脑梗,但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而是经过治疗后存活下来,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不过,如果职工突发脑梗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例如长期高强度工作、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等,职工可以尝试通过申请职业病鉴定等方式来争取认定为工伤。但职业病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专业的鉴定,要证明脑梗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非易事。
总之,上班期间突发脑梗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以及能否证明脑梗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在实际操作中,职工或其家属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