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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骨折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

2025-12-18 04: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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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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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骨折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仍可通过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主张工伤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未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在实践中,工人因工作原因受伤骨折,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是主张工伤赔偿的前提,之后需依次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主张权益,具体流程及要点如下:

一、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收集关键证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流水、工资条,需显示用人单位转账记录或盖章)、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打卡记录、排班表)、同事证言(需注明证人姓名、岗位及联系方式)、工作成果证明(如工作文件、客户沟通记录)等。证据越充分,劳动关系确认越顺利,若用人单位否认,工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仲裁裁决后可作为后续工伤认定的依据。

二、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法定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后,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仲裁裁决书)、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超期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或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均属于工伤)。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后,若骨折影响劳动能力,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共分1-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骨折常见伤残等级为10级(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具体以鉴定结论为准。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金额的核心依据,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四、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骨折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10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单位未缴费,按实际工资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广东省10级伤残分别为1个月、4个月本人工资)。

五、未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未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上述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人可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全部赔偿费用。

六、维权途径:劳动仲裁诉讼
若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工伤认定或拒绝赔偿,工人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等材料。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工人受伤后应第一时间就医,保留全部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等);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与用人单位沟通时注意留存书面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伤情稳定后尽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避免拖延影响赔偿主张。

工人受伤骨折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仍可通过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主张工伤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未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在实践中,工人因工作原因受伤骨折,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是主张工伤赔偿的前提,之后需依次完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主张权益,具体流程及要点如下:

一、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收集关键证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流水、工资条,需显示用人单位转账记录或盖章)、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打卡记录、排班表)、同事证言(需注明证人姓名、岗位及联系方式)、工作成果证明(如工作文件、客户沟通记录)等。证据越充分,劳动关系确认越顺利。若用人单位否认,工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仲裁裁决后可作为后续工伤认定的依据。

二、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法定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后,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仲裁裁决书)、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超期可能影响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如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或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均属于工伤)。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后,若骨折影响劳动能力,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共分1-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骨折常见伤残等级为10级(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具体以鉴定结论为准。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金额的核心依据,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四、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骨折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10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单位未缴费,按实际工资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广东省10级伤残分别为1个月、4个月本人工资)。

五、未缴纳社保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未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上述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人可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全部赔偿费用。

六、维权途径:劳动仲裁与诉讼
若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工伤认定或拒绝赔偿,工人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等材料。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工人受伤后应第一时间就医,保留全部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等);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与用人单位沟通时注意留存书面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伤情稳定后尽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避免拖延影响赔偿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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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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