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申请书需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的仲裁请求、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完整的证据清单及法定格式要素。撰写时应确保内容真实、请求合法、逻辑清晰,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各地仲裁委的格式要求。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法定文书,其规范性直接影响仲裁申请能否被受理及后续裁决结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书需载明法定事项,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一、当事人信息需准确完整。申请书应首先列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为劳动者时,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若申请人为用人单位,需注明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被申请人信息需与实际用工主体一致,如涉及劳务派遣,需明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主体,避免因主体错误导致申请被驳回。
二、仲裁请求需明确、具体、合法。仲裁请求是申请书的核心,必须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例如,主张拖欠工资应写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15000元”,而非“请求支付拖欠工资”;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需写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50000元(计算方式:月工资10000元×2.5个月×2倍)”。请求内容需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如加班费需以实际加班事实为依据,经济补偿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避免提出无法律依据的请求。
三、事实与理由需逻辑清晰、要素完整。该部分需客观陈述劳动争议发生的基本事实,包括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岗位、工资标准、工作内容、争议发生的时间、具体经过及争议焦点。需按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展开,例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销售岗位,月工资标准为10000元(银行流水为证)。2023年3月1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未支付经济补偿(解除通知录音为证)。双方就解除补偿协商未果,引发争议。”需突出争议焦点,如工资拖欠、违法解除、未缴社保等,避免无关细节。
四、证据清单需全面、关联、规范。证据是支持仲裁请求的关键,需列明证据名称、来源、页数、证明目的。常见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及岗位、工资)、工资流水(证明工资标准及拖欠事实)、考勤记录(证明加班事实)、解除通知(证明解除行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未缴或欠缴社保)等。证据需与事实理由、仲裁请求直接关联,例如主张拖欠工资,需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对应月份的工资流水(显示未足额发放)、考勤记录(证明正常出勤)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五、格式需符合法定要求。申请书需使用A4纸打印或手写(字迹清晰),末尾注明“此致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字(个人)或盖章(单位),写明申请日期。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日内受理,材料不齐的会通知补正,因此需按仲裁委要求准备份数(一般提交正本1份、副本按被申请人人数+1份),附证据材料复印件(原件仲裁时提交核对)。
需注意,实践中常见错误包括:仲裁请求模糊(如“支付赔偿金”未写明金额)、事实理由混乱(时间线颠倒或遗漏关键节点)、证据缺失(仅有主张无证据支持)等。撰写时可参考当地仲裁委提供的申请书模板(部分地区官网可下载),或咨询专业人士审核,确保符合受理条件,提高仲裁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