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伤残鉴定分为劳动能力鉴定和司法鉴定等不同类型,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若涉及民事赔偿等情况需司法鉴定,可由司法机关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对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而如果是在一些涉及民事赔偿等情况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标准等,通常由司法机关(如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并且不同地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能在具体的流程和要求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都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工伤后的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需求和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到合适的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