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不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体现了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全面保障,既保障了其基本的生活来源,也考虑到了可能存在的护理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停工留薪期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建议,医生会根据职工的伤情判断其需要休息和治疗的时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的评估和确认。对于职工来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确定停工留薪期,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福利待遇,避免因违反规定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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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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