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受伤赔偿流程主要包括及时救治、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几个主要步骤。
及时救治。当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第一时间要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施工单位通常应立即将受伤农民工送往附近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这是保障受伤者生命健康的基础,同时也为后续的赔偿事宜奠定良好开端。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它将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作出评定。
之后是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具体金额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如果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