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执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和履行。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不执行调解协议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要详细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等内容。要有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以此作为执行的依据。还需要提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所以,一旦对方不执行劳动仲裁调解协议,应及时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