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手续没办完通常不算离职。从法律意义和常规的职场管理角度来看,离职需要完成一系列规定的手续,手续未完成意味着离职流程未结束,劳动关系尚未正式解除。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离职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程序和要求的过程。一般而言,劳动者提出辞职后,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和流程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结算工资、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等。只有当这些手续全部完成,才标志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即完成离职。
从工作交接方面来说,这是离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劳动者在离职前需要将自己手中的工作任务、项目进展、客户信息等详细地交接给接手的同事或相关人员。如果工作交接没有完成,可能会导致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甚至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理由认为劳动者尚未完成离职的必要步骤。
工资结算和社保、档案转移也是离职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结算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确保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拿到应得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而社保和档案转移则关系到劳动者后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如果这些手续没有办理完毕,劳动者的社保可能会出现中断,档案也无法正常流转,这显然不符合离职的完整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以未办理完离职手续为由主张自己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通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因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合法合规的离职手续,而劳动者也有责任配合完成这些手续。只有双方都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离职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辞职手续没办完一般不能认定为已经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