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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上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2025-10-26 07: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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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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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上班摔倒通常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工伤一般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特定的情形下,如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对于走路上班摔倒这种情况,并不符合上述典型的工伤认定情形。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要求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自己走路摔倒,通常是由于自身不小心等原因导致,并非因交通事故等符合条件的意外情况,也不存在第三方责任导致伤害的情形。

例如,在实际的工伤认定案例中,如果员工在上班路上自己不小心被石头绊倒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因为没有涉及到符合规定的事故类型,也无法划分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道路存在明显缺陷,如路面有大坑未设置警示标志等原因导致摔倒受伤,员工可以通过向道路管理部门等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但这与工伤认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在实践中,工伤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具体事实情况来判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所以,走路上班单纯因为自身原因摔倒,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走路上班摔倒算不算工伤(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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