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认定工伤后,赔偿流程主要包括确定赔偿项目、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协商赔偿事宜等,赔偿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相应部分。
要明确上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满足一定条件,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一旦认定为工伤,便进入赔偿程序。
确定赔偿项目:赔偿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另一类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若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协商赔偿事宜:确定赔偿项目和伤残等级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协商赔偿事宜。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需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若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上班途中认定工伤后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