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赔偿申请需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提出赔偿申请,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接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完成上述两步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申请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多数地区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申请赔偿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用人单位配合,按照规定支付相应赔偿款项,事情相对顺利解决。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