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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伤保险企业还需要承担赔偿吗

2025-10-24 14:41:48  分类:工伤赔偿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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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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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时企业是否需承担赔偿要分情况。一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但企业在特定情况下也有赔偿责任。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等由企业支付。明确企业和工伤保险各自赔偿范围,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一、有工伤保险企业还需要承担赔偿吗

有工伤保险,企业在某些情况下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是为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但并非用人单位就可完全免责。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有工伤保险企业还需要承担赔偿吗(0)

二、有工伤保险企业承担赔偿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除了上述提到的常见情形,企业在其他一些具体情况中也需承担赔偿。

1、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复发的相关费用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支付相应费用,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3、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差额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实际费用超过规定标准,超出部分企业可能需承担。

三、工伤保险赔偿后企业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在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的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计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标准计算,一般是指职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伤残津贴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例如,有的地区是按照每满一年发给一定月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

综上所述,有工伤保险时企业并非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不同情形下企业承担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式不同。像企业未给职工缴纳足够工伤保险费、职工工伤复发企业处理不当等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如果您有类似法律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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