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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认定工伤怎么赔偿的

2025-10-24 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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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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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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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认定后,赔偿方式与初次认定工伤赔偿有一定关联和相似性,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等,赔偿责任主体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

关于工伤复发的认定。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必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只有经过合法程序认定为工伤复发,才能按照相关规定获得赔偿。

在赔偿项目方面,医疗费是重要的一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也不容忽视。职工因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辅助器具费方面,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工伤复发导致职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经复查鉴定,根据新的伤残等级,可能会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的调整。若职工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工伤复发后的所有赔偿责任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复发赔偿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了解相关规定,确保赔偿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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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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