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公司诉讼是维护公司权益的重要途径。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追究相关侵权人责任时,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代表公司诉讼。常见情形包括董监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等。这能有效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股东代表公司诉讼,即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以下情形下股东可代表公司诉讼:
1、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此类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上述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面所述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他人”范围较广,包括除董监高之外的其他主体,如外部的合作方、侵权人等。

股东代表公司诉讼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前置程序。
1、请求监事会或监事起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程序的设置是为了给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一个处理问题的机会,让公司自身先尝试解决纠纷。如果监事会或监事能够有效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就无需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2、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起诉
若监事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则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样,这也是给予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处理问题的机会。只有当前置程序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如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时,股东才可以代表公司直接向法院起诉。
在一些紧急情形下,股东可以不经过前置程序直接代表公司诉讼。
1、侵权人转移财产
当发现侵权人正在转移公司的重要财产,可能导致公司最终无法获得赔偿时,情况就十分紧急。例如,公司的合作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公司资金,并准备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此时如果还遵循前置程序,可能会使公司的资金无法追回,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股东可以直接代表公司起诉。
2、诉讼时效即将届满
如果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导致诉讼时效经过,从而使公司丧失胜诉权。比如,公司的一项债权即将超过诉讼时效,而公司的董监高却怠于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以保障公司的合法债权。
综上所述,股东代表公司诉讼在维护公司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存在多种可提起诉讼的情形,同时也有前置程序和紧急情形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股东需要准确把握这些法律规定,以恰当的方式维护公司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股东代表诉讼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诉讼的具体流程、证据的收集等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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