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进行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证据材料等资料,手续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
首先来看看需要准备的资料。仲裁申请书是关键资料之一,要详细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般需准备一式三份,两份提交仲裁委,一份自己留存。
身份证明方面,农民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
劳动关系证明也必不可少。比如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证据材料要围绕自己的仲裁请求来准备。例如,若主张加班工资,需提供加班的相关证据,像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若主张拖欠工资,要有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资数额及拖欠情况的材料。
接下来是劳动仲裁的手续。第一步是提交仲裁申请,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受理,会通知申请人并送达受理通知书;若不受理,也会说明理由。
受理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委会提前5日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决。仲裁裁决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