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不交房租要收回房子的钱,可先与租客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扣除押金等,还可通过发送催款通知、律师函,直至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来收回欠款。
当遇到租客超期不交房租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租客进行友好的协商沟通。了解租客未按时交租的原因,看是否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资金周转困难等。如果是短期的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宽限几天或者分期支付房租。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逾期交租的相关约定,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例如,合同可能规定租客逾期一定天数未交租,房东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房东可以依据此条款扣除相应的押金来弥补租金损失。
若协商不成,房东可以向租客发送催款通知。催款通知应明确指出租客逾期未交租的事实、所欠租金的金额以及要求租客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具体时间。催款通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邮寄,也可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发送凭证。
如果催款通知发出后租客仍未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能够向租客表明房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决心。律师函会明确告知租客其违约行为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若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房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房东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催款通知、律师函等,以证明租客存在逾期交租的违约行为。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若房东胜诉,租客仍不履行判决,房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收回所欠的房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