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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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了如何追债还款

2025-10-13 05: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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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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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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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失踪追债还款可通过以下途径,一是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二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三是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四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尝试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债权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财产代管人有义务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并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其债务。

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在法院宣告借款人失踪后,就可以按照前面所说的,要求财产代管人用失踪人的财产偿还债务。申请宣告失踪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借款人的失踪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证明等。

如果借款时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借款。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在借款人失踪等特殊情况下,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借款人失踪,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借款人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借款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比如可以查询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并申请法院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

借款人失踪了如何追债还款(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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