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劳动者依然可以获得赔偿。首先要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现实中,存在不少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此时劳动者发生工伤,其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第一步是确认劳动关系。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后续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
第二步是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三步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若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也能通过合法途径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