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在三个月内归还,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处理方式。若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即使三个月内归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若并非用于这两类特定活动,三个月内归还则一般不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当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时,比如将公款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挪用时间长短,也不论是否在三个月内归还,都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通常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等情节量刑。
若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像将公款用于投资、炒股、做生意等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同样不受三个月归还时间的限制,只要实施了挪用行为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挪用公款罪。这里的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即便在三个月内归还了公款,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最后,如果挪用公款既不是用于非法活动,也不是用于营利活动,那么在三个月内归还的,一般不认定为犯罪。因为这种情况下,挪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行为人在较短时间内归还了公款,没有对公共财产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不过,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即使在三个月内归还,也可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总之,挪用公款三个月内归还的处理方式要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用途、数额等多方面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