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其债务处理需遵循法定程序。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在财产分配上,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当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会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财产分配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后普通债务的清偿处于最后顺位。
1、确认普通债权
经过债权人申报和清算组审核,确定普通债权的范围和金额。对于有争议的债权,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确定。
2、按比例清偿
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后,剩余财产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债权,各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例如,公司剩余财产为100万,普通债权总额为200万,那么各债权人只能获得债权金额50%的清偿。
3、终结破产程序
普通债权清偿完毕或者因财产不足无法继续清偿时,管理人会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后债务不需要股东承担,但存在特殊情况。
1、有限责任原则
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就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2、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后债务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无论是普通债务的清偿,还是股东对债务的承担,都有相应的规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如债权确认纠纷、股东责任认定等。如果您对公司破产债务处理还有其他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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